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猪之歌与品牌的公关营销
两县竞争“猪之歌”
2005年4月29日,北京世纪飞乐影视传播公司接到了荣昌县政府的一封公函信。信的内容大致是,希望将最近网络风行的歌曲――《猪之歌》转让给荣昌,作为科技城的城市形象推广歌曲,并聘请香香本人担任科技城的形象代言人。
那么,荣昌县是做什么的?
荣昌县是四川养猪专业大县,到1998年为止,已经成为了中国重庆畜牧科技城。随着《猪之歌》的流行程度不断提升,荣昌县打起了《猪之歌》的主意,于是有了开头一幕。
消息放出后,当地媒体抓住这件事情大幅度报道,一时间,荣昌县邀请香香的事情被广泛报道。荣昌――这个养猪大县也因为媒体不断报道而出名。后来香香所在公司飞乐影视答应荣昌县要求,条件是要付188万费用。又引起媒体新一轮的报道,最后因为价格太高无果。
正在荣昌与世纪飞乐洽谈之际,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又向香香伸出了橄榄枝。
而此前,据成都媒体报道,除上述两县以外,四川的三台、安岳、仁寿等养猪大县也纷纷与香香联系。
这期间,重庆当地有媒体报道:“香香所在的飞乐唱片公司已初步决定,不仅答应武胜的邀请,而且还免费”。该公司已与武胜县政府商定,香香6月12日与县政府负责人见面,洽谈免费担当形象代言人的详细事宜。
武胜何以邀请香香代言?据资料介绍,武胜县目前是四川省最大的养猪县,肉猪不仅在国内热销,而且出口俄罗斯、新加坡等国,养猪已成了武胜80万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。而世纪飞乐唱片公司则称,冲着广安是伟人邓小平同志的故乡,首选武胜也在情理之中。
媒体对此事也议论纷纷。网络媒体上比较一致的一种看法是,无论是两地政府还是香香本人都是在利用此事炒作自己。
一位名叫林中溪的作者在重庆当地媒体上发表了题为《有一位明星县长》的评论,认为:要发扬优势产业,壮大特色经济,政府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推广,应该是分内事。但是,作为公共资源,有的可以利用,有的却不可利用。在这件事上,显然,按照市场行为拿钱“买”,比拿官“换”符合市场理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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